根据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团浙联〔2010〕13号)要求和学校本科生院《关于提交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2022年度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的通知》的要求, 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2022年度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2年度项目结题验收
(一) 验收范围
202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。
(二) 验收内容
1. 项目结题申请表(附件1);
2. 项目结题报告,包括研究背景,研究意义,研究现状,研究方法,研究内容,研究结论及创新,调研报告,设计报告,研究成果,研究成果的应用及前景, 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重要数据及技术资料等;
3. 项目成果统计表(附件2);
4. 项目成果佐证材料,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录用函复印件,专利授权或受理文件复印件(含专利申请表),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,获奖证书复印件, 实物或软件图片,成果应用、推广或投产的证明函, 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,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。
(三) 验收程序
1. 校级验收:各高校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, 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;
2. 省级验收:省实施办公室对通过校级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。
二、相关事宜
1.结题申请表(附件1,需另附结题报告) 请以“学校名称-项目编号-项目名称”规范命名,请将Word 版本发送至邮箱:xingzhou@zju.edu.cn, PDF纸质版送送至玉泉校区教二406办公室。
2.成果统计表(附件2)请以“项目编号-成果统计表”命名,验收汇总表(附件2)以“项目编号-验收汇总表” 命名。
3. 请各项目负责同学于2024年1月11日下午17:00前将所有附件材料打包后发送至邮箱:xingzhou@zju.edu.cn;PDF纸质版送至玉泉校区教二406办公室。
联系人:周老师,联系电话:87952704。
本科生教育教学办公室
2024年1月4日